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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钰“性丑闻”事件回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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铭万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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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
2006年12月05日15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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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
重庆时报
| | | -2003年12月,女演员张钰向多家媒体爆料,声称她拥有两盒录音带及其他相关证据,可证明导演黄健中曾于2002年6月1日,在黄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她的一位朋友“小霞”发生性关系。黄健中随后表示,那天喝了酒神志迷糊,不记得发生了什么。
-2004年1月,黄健中、张纪中、于敏三人在《中国广播影视报》上写文章称张钰为了上戏,曾找某导演的妻子大闹,自称被该导演强奸。张钰认为,三人的不实言论给她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。张钰以侵犯名誉权为由,将三名导演和《中国广播影视报》起诉至法院。
-2006年5月,海淀法院一审认为,三名导演的言论,“是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评价”,并不构成侵权。张钰不服提起上诉。
-2006年9月,北京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。
在状告黄健中、于敏、张纪中三名导演侵犯名誉权终审败诉后,女演员张钰多次向媒体表示,要拿出证据揭露影视圈演员与导演交易的“潜规则”。前日,张钰在某火锅城向北京媒体拿出4份“保证书”、20多盘录像带和录音带,以证实其所说影视圈“潜规则”的真实性。除了导演黄健中,张钰此次目标更涉及多位影视界人士。张钰自曝,她出演过的所有角色都是以身体交易的方式换来的。还有许多时候,即使付出了也换不来角色。“这些录像带和录音带究竟牵涉多少人我没有精确统计,而‘女主角’还有其他女孩。”张钰说自己是出于“本能”录下这些证据,也曾被对方发现,“有时情况挺危险的。”记者随后致电黄健中导演,其手机转到秘书台。
“证据”一:录音带
张钰表示,自己并不希望借此炒作,只是希望揭露影视圈“黑幕”。张钰说,在“录音带事件”中,她和小霞就是在这家火锅城大厅与导演黄健中吃的饭,饭后一起去了黄家,黄当着她的面与小霞发生了性关系,她则用一部微型录音机录下了事情的经过。
在记者的要求下,张钰播放了那盘录音带,但内容非常不清楚,只听见其中一个女声喊了两句“黄导”。张钰说,当时黄健中几次暗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,为了与对方建立关系,无奈之下,她找来小霞“代替”自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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